一般资讯

  1. 运输及物流局致力推动绿色航运。海事处已提供全面的一站式服务,以促进香港航运业采用绿色燃料。当中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制定船只和船员的安全指引、实施燃料加注前后的监察等等。
  2. 这项服务的目的是为船舶营运公司及绿色燃料加注公司等提供绿色燃料加注所需的必要政策和技术支援。此促进香港向减少海运排放和实现国际脱碳的目标迈进。

指南和标准

  1. 进行绿色燃料(液化天然气或甲醇等)加注的船舶必须符合香港海事安全及环保方面的法规及标准,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相关国际公约要求。
  2. 海事处根据《商船(本地船只)条例》(第 548 章)第 8 条颁布了新的《工作守则 – 替代燃料加注的安全和操作指引》,为加注绿色燃料作业提供了标准化的安全和操作指南,确保燃料加注作业符合国际标准、确保安全、保护环境,并提高香港水域的作业效率。
  3. 安全是重中之重。加注作业须严格遵循既定的风险评估指南,所有船只和船员在作业开始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训练。有关详情请参阅海事处网站内的《工作守则 – 替代燃料加注的安全和操作指引》( https://www.mardep.gov.hk/filemanager/tc/share/pub-services/pdf/lvs_copbunc.pdf )。

奖励计划

  1. 本计划旨在提供奖励予已完成绿色船用燃料加注评估并在指定时间内向远洋船只提供此类加注服务的先行企业,鼓励他们早日在香港开展绿色船用燃料船对船加注业务。由于后来者可能会受惠于先行者的运营经验,向先行者提供奖励也有助于为先行者和后来者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
  2. 对于有意在香港进行液化天然气及/或绿色甲醇("认可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公司,均符合本轮计划的申请资格。 合资格的先行申请者如成功进行加注作业,可获得奖励。每种认可绿色船用燃料的最高奖励金额为港币2,000,000元。
  3. 合资格公司须在每次合资格加注作业完成后两个月内,向海事处提交申请表,并附上加注交付单和租赁或拥有加注船只的证明文件(适用者为准)。详情请参阅申请表。

    申请表

常见疑问及解答

1为替代燃料加注船申请本地拥有权证明书及运作牌照有何手续?

一般而言,为本地船只申请拥有权证明书及运作牌照涉及以下步骤:

  • 向中区海事分处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
    (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所需文件可参阅公用表格MD 521的填表须知 。)
  • 取得"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向海事处本地船舶安全组申请审批图则和安排验船;以及
  • 船只图则获批并经验船后,申请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所需文件可参阅公用表格MD 517的填表须知

另外,申请人亦须提交《工作守则 – 替代燃料加注的安全和操作指引》上的其他文件,详情可参阅相关操作指引

2成为替代燃料加注船的拥有权证明书上的船东需符合甚么资格?
本地船只的船东须为: 持有有效身分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个人;或《公司条例》(第622章)第2(1)条所界定的公司或注册非香港公司。
3为替代燃料加注船申请本地拥有权证明书及运作牌照有甚么费用?

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的费用全免。申请拥有权证明书的费用全免,而申请运作牌照的费用则会按《商船(本地船只)(费用)规例》订明的应缴牌照费用而收取,详情可参阅运作牌照 / 闲置船只允许书收费表

4为替代燃料加注船申请本地拥有权证明书及运作牌照时须提供台风系泊布置吗?

替代燃料加注船的申请人于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时暂不需要提供台风系泊布置。然而,在申请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前须备妥令海事处处长满意的台风系泊布置。

5为首次从事替代燃料加注作业而提交的风险评估中,需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风险评估中需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作业概述
    • 描述加注作业的性质、规模和地点。
    • 说明使用的替代燃料类型(如氢气、天然气等)
  2. 风险评估
    • 评估每种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潜在后果。
    • 按照工作守则使用定量或定性方法进行风险分级。
  3. 风险控制措施
    • 制定减少或消除风险的具体措施,如使用安全设备、制定应急预案等。
    • 说明实施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4. 应急预案
    • 制定详细的应急计划,包括事故报告程序、人员应急行动等。
    • 确保所有参与人员熟悉应急预案。

其他连结

联络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络海事处绿色船用燃料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