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奖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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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奖励计划,鼓励先行企业在香港开展液化天然气及绿色甲醇船对船加注业务。合资格的先行申请者如成功进行加注作业,可获得奖励。每种认可绿色船用燃料的最高奖励金额为港币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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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公司须在每次合资格加注作业完成后两个月内,向海事处提交申请表,并附上加注交付单和租赁或拥有相关加注船只的证明文件(适用者为准)。详情请参阅《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奖励计划简介》及申请表格。
绿色船用燃料相关船只港口费优惠计划
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及交易中心,海事处推出为期三年的优惠计划(由2026年6月16日至2029年6月15日),为绿色船用燃料相关船只提供港口费优惠。合资格船只包括在香港使用或进行加注指定绿色船用燃料的远洋船舶,以及运载绿色船用燃料供应本地需要的远洋船舶。指定绿色船用燃料包括液化天然气、甲醇、氨、氢及生物柴油(至少混有20%生物燃料)。在本计划下,可获发还的港口费包括港口设施及灯标费、碇泊费、浮标费及出港证收费。如船舶符合多于一个类别的资格,則应获得金额最高的优惠。
适用于不同类型远洋船舶的优惠金额如下:
| 类别 | 指定操作 | 优惠金额(港口费百分比) |
|---|---|---|
| A | 在香港运载绿色船用燃料(生物柴油除外)供应本地需要的远洋船 | 50% |
| B | 在香港加注绿色船用燃料(生物柴油除外)的远洋船 | 50% |
| C | 在香港使用绿色船用燃料(生物柴油除外)的远洋船(不包括第A及B类的船舶) | 25% |
| D | 在香港运载或加注生物柴油(至少混有20% 生物燃料)的远洋船(不包括第A, B及C类的船舶) | 25% |
合资格船东或代理人须于船只在香港进行上述操作,并于离开香港后三个月内,向海事处提交申请表及所需证明文件,获批申请的优惠金额一般会于30个工作天内发放。
绿色船舶注册优惠计划
为加速香港船队绿色转型,并吸引及维持绿色船舶在香港注册,海事处于2026年6月16日推出为期三年的「绿色船舶注册优惠计划」。使用合资格绿色船用燃料的香港注册船舶,每年可获得60,000港元的注册优惠。每艘船舶在三年计划期内成功申请,累计最高可获发总额18万港元。
详情请参阅申請表格:
https://www.mardep.gov.hk/filemanager/en/share/hksr/gvris.pdf
有关宣传单张亦已上载至海事处网站:
https://www.mardep.gov.hk/filemanager/tc/share/publications/pdf/materials/tis_green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