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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
私人船坞
作者:马冠尧

早年的船台

1843年1月,义律(Elliot)上校宣布香港为自由港,造就了造船及船只维修业的发展。在量地主任(后称量地官和工务司)歌顿(A. T. Gordon)的推荐下,港督砵甸乍(Henry Pottinger)爵士于1843年8月批准[1]费沙(David Frazer)先生建造专利船台的申请,条件是皇家海军须享有船台的优先使用权。同年2月7日,由威廉(Fort William)工匠设计重80吨的全柚木制新船Celestial于东角(今铜锣湾)下水[2]。1845年,美国人亚美(Charles Emery)和菲沙(George Frazer)将他们成立的亚美菲沙公司(Emery & Frazer Co.)迁至湾仔海旁31号(今联发街及皇后大道东),并在该处建造了一个船台。

1846至1848年间,香港造船业界的主要持份者有那蒙(John Lamont)、菲沙及杨仕班(John Younghusband)。罗斯(William Ross)和伯坚斯(George Perkins)分别协助那蒙和菲沙,杨仕班的公司则于1848年结业。1845年,商人班那(Peter Badenoch)由新加坡来港,并于皇后大道成立船厂。班那在售出船只Isabella的船壳后,于1847年离开香港;同样来自新加坡的商人巴顿(Charles Barton)接管了他的厂房。1850年,罗斯和伯坚斯分别离开那蒙及菲沙的公司,并在亚美菲沙公司的所在地成立罗斯及伯坚斯公司。1856年,船厂的规模扩充至海旁36号(今联发街及船街)。两年后,荷斯(Stephen Prentice Hall)收购了船厂,并经营至1866年。船厂其后于1868年转让予麦多高公司(MacDougall & Co.),并改称维多利亚铸造厂(Victoria Foundry)。

注释

  • [1]
    CO129/4, p. 295; CO129/10, pp. 557-560.
  • [2]
    《中国之友》,184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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