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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五节
重新命名为海事处与其架构发展
作者:刘智鹏

重新命名为海事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航空运输愈见重要,因此须紧急成立一个独立的新部门处理民航事务,民航处遂于1946年5月成立。自此,船政厅不再参与管理民航事务,并改名为海事处。

港督葛量洪于1947年8月基于「现行部门名称不足以显示其全部职能」的原因,建议重组船政厅,并重新命名为海事处。部门易名后,辖下职员的职衔亦随之改变,如部门首长的职称由船政厅长变为海事处处长,其他职位如副船政厅长、助理船政厅长、总登船主任、总助理民船调查员、助理民船调查员及舵手,均以海事主任及高级海事主任等新职衔取代。当中,只有海事测量师处的名称及架构维持不变。该项建议于1948年1月获英国政府批准。[65]

1948至1966年间,海事处架构经历重大改变,为今日部门的体制奠下良好基础。

架构发展 ── 开设新职位

海事处辖下分为港口管理科与验船科[66]。为管理这两个科别,海事处分别增设海事处助理处长(港口管理)与海事处助理处长(验船)两个职位。[67]此架构一直持续至1963年。

验船科负责进行无线电检验、危险品检验,以及审核和发出客船安全证书、载重线证明书、合格证书及移民牌照。在1963至1965年间检讨雇员情况后,政府于1966年2月将验船科首长易名为验船总监,并新增首席验船主任一职。为减轻海事处助理处长(验船)的工作,首席验船主任须负责政府船只的建造和改装事宜,以及有关水上运输的建设工程。同时,验船科亦成立研究与发展组,以推广建造新船的安全政策。此组别的员工亦须同时收集新型造船物料的资讯。[68]

港口管理科负责管理与港口有关的事务,辖下组别包括港口管理处、海事牌照事务处、商船海员管理处和政府船台。港口管理处负责执行《商船条例》,以监管船只在本港水域内的活动,同时负责管理殖民地的航标系统、系泡和爆炸品仓库。海事牌照事务处主要职能是根据《商船条例》第XIII和XIV部发牌予渡轮、机动船只、拖船、趸船、渔船,以及各类别的小型船只。商船海员管理处负责执行英国商船法令、英国运输部规例,以及香港《商船条例》第III、IV和V部的规定;而政府船台则负责维持及确保政府船队的运作。[69]港口管理科亦须管理香港水域内的灯塔。

架构发展 ── 在职训练

海事处早于1950年在油麻地船台设立部门训练学校(Departmental Training School)。在祖利(J. Jolly)(1941至1947年为船政厅长;其后改称为海事处处长,任期由1948至1957年)的管理下,训练学校为相关的政府雇员(包括香港警务处的水警和英国军队的文职人员)提供黄昏训练课程,以协助他们准备参加船长、轮机师或大偈的本地合格证书考试。[70]

1950年代,所有课程均于每季之始开展,学员须在10星期内完成共50小时的课堂。其中,船长课程由海事主任于油麻地船台授课;轮机师的课程则由初级验船主任(轮机)教授;至于水警和助理海事主任的指导课程则由港口管理与牌照所的海事主任负责。此外,训练学校亦与港口卫生处合作,为学员提供六课急救课程。[71]

部门训练学校其后由油麻地船台迁到位于广东道的政府船塘(即后来的政府船坞)[72],并在1965年易名为海事训练学校。虽然海事训练学校在1966年主要培训部门人员考取第三级航行证明书,但水警、消防处、工商署及渔农处等其他部门仍有派员参加训练课程。[73]

架构发展 ── 新科别及其后发展

1960年代初期,有意见认为部门的行政工作分散,故海事处在1963年重组架构,并成立第三个科别 总部科(Headquarters Division),[74]由高级海事主任主理,协助统筹部门内的合作,加强管理香港港口的行政效率。该科辖下设有商船海员管理处、船舶登记处、秘书处及会计办事处。[76]

总部科的高级海事主任主要负责草拟新法例、对既有法例提出修订建议、参与长远港口发展规划的事宜、出版海事刊物、处理秘书事务及有关海事裁判法庭的事务。 [76]

1964年8月,即总部科成立一年后,处方增设海事处助理处长(总部)一职,取代原来的高级海事主任,负责统筹部门日常工作。两年后(即1966年4月),处方再新增海事处副处长一职,取代原来的海事处助理处长(总部)。[77]

与此同时,验船科在架构重组下分为三个组别,分别是小型船只组、公约证明书组与新建船舶组。[78] 小型船只组负责检验或检查于香港水域内航行,并根据1953年的《商船条例》表E(1899年第10条)与表14获发牌的客船;公约证明书组处理有关国际安全守则事宜;而新建船舶组则负责规划建造新船与改装现有船只。[79]

海事处总部自1906年起一直设于干诺道海旁的大楼内。早于1956年,海事处已预期随着航运与港口活动持续发展,大楼最终会不敷应用,因此当局提出在未来的填海工程中兴建一幢政府大楼,用作海事处的办公地点。[80]由于该处预计工程需时完成,故此海事处在1948至1966年期间尽量善用原来总部的空间。举例而言,海事处在1963年对总部大楼作出了改动,包括围封一楼部分走廊改为打字室、于正门入口增设询问处、分划办公室供验船督察使用,以及在港口管理处增设玻璃小房供高级海事主任使用。[81]以上种种改变均有助处方应付不断增加的工作量。

注释

  • [65]
    Colonial Office: Original Correspondence – Hong Kong, CO129/602, pp. 12-13, 26.
  • [66]
    同上,页13。
  • [67]
    同上,页12。
  • [68]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5-66, pp. 48-53; 1966-67, p. 51.
  • [69]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1-62, pp. 5-6, 14, 20, 25.
  • [70]
    HKRS230-1-28, Departmental Training School, Marine Department. Rates of Remuneration to Lactures & Interpreters at the…,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 1.
  • [71]
    同上,1、11。
  • [72]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4-65, pp. 39-40.
  • [73]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6-67, p. 30.
  • [74]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2-63, p. 11.
  • [75]
    HKRS163-3-91, Grading of Departments and Superscale Salaries: Marine Dept., 20.09.1963-28.11.1963,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 1.
  • [76]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2-63, p. 14.
  • [77]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4-65, p. 8; 1966-67, p. 6.
  • [78]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2-63, p. 11.
  • [79]
    HKRS517-1-10, Assignment, Marine Department, General, 07.09.1961-31.03.1966,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 29.
  • [80]
    HKRS896-1-80, Site of the World Theatre and Marine Department Building, 30.10.1954-20.08.1970, Hong Kong Public Records Office, 8;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1-62, p. 45.
  • [81]
    Marine Department Annual Departmental Report, 1963-64, p.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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