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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五节
苦力贸易
作者:丁新豹

鸦片战争后,农民生活愈见困难,叛乱在南方省份也愈见频繁。面对生活不稳和日益贫穷的环境,广东与福建的年轻一辈纷纷出外寻找机会。适逢加州(中国人称金山或旧金山)于1849年和澳洲(人称新金山)于1851年发现金矿,大量广东人与福建人前往当地金矿工作。数据显示,1855年共有14,683名中国移民经香港前往外国,至1858年数字更达到15,810名。[27]据E J Eitel统计,早于1852年已有30,000名中国劳工前往加州。[28]至1860年代,于加州工作的中国劳工增至151,000名,当中大部分是广东人。[29]另一项统计则指出,在1848至1857年间,共有23,928名中国劳工由香港前往古巴。[30]与此同时,在人手需求下,数以千计的中国劳工于1850年代前往东南亚、中美及南美,在橡胶、锡、棉花、烟草、甘蔗及咖啡等工场工作。由1851至1872年,自香港前往美洲、澳洲及东南亚的苦力攀升至320,349人。[31]香港成为大多数南中国劳工前往外国的港口。

前往外地的中国劳工可分为「自主移民」及「合约苦力劳工」,大部分属后者,并历尽艰苦。他们在离境前会被关起来,并在不人道的环境下被运往不同地方。运载他们的船只大多超载,劳工死亡率甚高。由于中国移民所受到的恶劣对待引起了香港与英国的关注,殖民地政府在1854年设立出境官一职,专责处理有关事宜,并由1855年起通过多条条例,以改善劳工于船上的环境。很多本地及外国公司,包括两家主要英国企业渣甸洋行及颠地洋行,皆参与这有利可图但臭名昭著的贸易。由于中介人只须付出117至190元(银元)的成本,便可将一名苦力运往秘鲁或其他西印度地区,而种植场主人会为每名苦力支付350至400元,因此运送一名苦力所得利润达200元。[32]根据研究苦力贸易的中国学者提供的数据,在1851至1875年间,一家参与苦力贸易的私人公司可赚取总计8,400万元的利润,平均每年达330万元。[33]受惠于苦力贸易,香港在1854至1859年间平均每年增加487艘出入境船只,共251,350吨,每年平均增长68%。[34]移民人数在其后数十年继续增加,持续成为香港航运业增长的主因之一。

注释

  • [27]
    Endacott, An Eastern Entrepot, p. 132.
  • [28]
    E. J. Eitel, Europe in China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259.
  • [29]
    余绳武、刘存宽:《十九世纪的香港》(香港:麒麟书业有限公司,1994年),页235。
  • [30]
    同上。
  • [31]
    同上,页237。
  • [32]
    同上。
  • [33]
    同上。
  • [34]
    E .J. Eitel, Europe in China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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