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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八节
明朝时期在海运支持下的工业
作者:谭广濂

明初食盐专卖制度重组,官富场与黄田的盐田合并。[27] 自此以后一直到晚清,食盐都由吃水较浅的船舶运送,该等船只可以穿梭于珠江的小支流和西江,驶至遥远地区如云南及四川。少部分食盐会贩卖给沿岸以及三角洲的当地居民。盐田东边所生产的盐皆集中于该地等待运输。据《指南正法》描述,在前往上游前,船只会沿着沿海航线由佛堂门行驶至急水门。[28]

虽然日本倭寇及其中国同伙时常骚扰北方沿海居民,且偶尔入侵珠江口的村落,包括香港地区,贸易与工业生产仍相对和平地发展。

此外,少数在船上居住的族群(称为「蜑民」或「蜑家」)开始移往近海岛屿定居。他们以捕鱼为生,偶尔也会参与海盗活动。[29]

明初以来的海禁政策终于在1567年由隆庆皇帝废除,但与外国交易的航运只限于漳州月港进行。在贸易持续兴盛的同时,对瓷器的需求也日渐增加。为了满足海外需求,月港沿岸附近亦开设许多窑址。其中一个窑址约于万历年间(1573-1620)建于香港大埔碗窑[30],该窑址享有地利,附近有大量由花岗岩风化而成的高岭土,这种岩土正是瓷器制品的原料,而窑烧所需的木料也相当充足。成品被运至月港装载上中国的远洋帆船(有时是荷兰船舶),或是运至澳门,由葡萄牙商船转运给海外买家。

瓷器专家的研究指出,由碗窑生产的碗盘和马来西亚刁曼岛(Tiomen)上发现的瓷器非常相似。当时刁曼岛是从中国驶往东南亚的中国帆船的运输中枢。[31]同样地,于1600年(万历二十八年)沉没的葡萄牙船圣地牙哥号(San Diego),以及1613年(万历四十一年)沉没的荷兰船白狮号(White Leeuw)残骸打捞所得的瓷器货品(包括杯、碗、盘等),皆与碗窑所产的瓷器相似。[32] 类似的发现也在1632年沉没的马尼拉大型帆船康塞普森号(Conception)残骸上找到。载有相信是碗窑产品的英国船只戴安娜号(Diana)是最新发现的船只残骸,该船行驶澳门至印度航线时在马六甲海岸附近沉没,船上装载的货物约可追溯至嘉庆年间(1796-1820)。[33]

香港的记录显示,碗窑的生产活动一直持续至二十世纪。1912年,一份由沃姆(G. N. Orme)撰写的香港政府报告记录了碗窑当时瓷器器皿的生产数量为每年40万件,但这些瓷器不再远销海外,大量被运往邻近广东省和福建省的村落,亦有在香港本地贩售。[34] 一般认为该窑址产量逐渐减少,并在1935年后废弃。

注释

  • [27]
    靳文谟:《新安县志》,卷十,田赋志,盐课,1688;舒懋官、王崇熙:《新安县志》,卷八,政经略,盐政,1819。
  • [28]
    《指南正法》,〈北太武往广东山形水势〉条:「梁头门〔佛堂门〕:入门是妈祖庙前好抛舡,入去小急水,九龙澳后好抛舡,入出是大急水门,流水急深无礁,北边大山是传门澳〔屯门〕,好抛舡」。
  • [29]
    《明太祖实录》,卷223:「洪武二十五年甲子,广东都指挥使花茂奏:东莞香山等县大溪山〔今大屿山〕,横琴山逋逃蜑户輋人凡一千余户,附居海岛,不习耕稼,止以操舟为业,会官军则捕鱼,遇番贼则同为寇盗…」。
  • [30]
    区家发等:《香港大埔碗窑青花瓷窑址:调查与研究》(香港区域市政局,1997);严瑞源编审:《香港大埔碗窑青花瓷窑址:发掘与研究》(香港文化博物馆,2000)。
  • [31]
    区家发等:《香港大埔碗窑青花瓷窑址:调查与研究》,页126-127。
  • [32]
    请参见包含船只残骸瓷器的详细报告:林业强:〈再说香港大埔碗窑四题〉,载于严瑞源编审:《香港大埔碗窑青花瓷窑址:发掘与研究》(香港文化博物馆,2000),页146-162。
  • [33]
    周世荣:〈海滨瓷都:香港大埔碗窑青花瓷的初步研究〉,载于区家发等:《香港大埔碗窑青花瓷窑址:调查与研究》,页142-143。
  • [34]
    G. N. Orme, ‘Reporton the New Territories, 1899-1912’, Hong Kong Sessional Papers,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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