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行強制領港。

一般而言,除豁免船舶外,所有總噸位為 3,000 噸或以上,或載有某些類別危險貨物而總噸位為 1,000 噸或以上的船舶,在香港水域內航行時須由持牌領港員領港。香港法例第84章《領港條例》的附表1列明須接受強制領港的船舶,詳細內容可以從以下連結查閱: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84!en-zh-Hant-HK>

香港的領港服務由商業企業經營,並提供全日 24小時服務。有關服務供應商的訊息,請參閱以下連結:
<https://www.mardep.gov.hk/en/public-services/shipping-directory/index.html>

載有領港員的船舶應懸掛國際信號旗『H』

國際信號旗『H』
國際信號旗『H』

香港與深圳兩地政府部門已簽署《關於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協議》。凡根據香港和深圳法律規定須強制領港的船舶,航經大鵬灣水域進出深圳東部港區,全程將由一名香港或深圳合資格的領港員領港。

香港有九個領港員登船區:

Hong Kong has eight pilot boarding stations

1 南丫島西面下尾灣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5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11.908΄ ,
東經 114°05.447΄ 。
2 藍塘海峽的轉向浮標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4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15.908΄ ,
東經 114°15.814΄ 。
3 龍鼓水道的爛角咀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1.0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24.925΄ ,
東經 113°53.347΄ 。
4 赤門海峽入口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5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29.508΄ ,
東經 114°19.848΄ 。
5 東博寮海峽的銀洲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5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12.958΄ ,
東經 114°09.847΄ 。
6 大鵬灣的平洲島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5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32.800΄ ,
東經 114°23.600΄ 。
7 大鵬灣的吉澳島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5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33.500΄ ,
東經 114°20.200΄ 。
8 大鵬灣的石牛洲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5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29.700΄ ,
東經 114°26.540΄ 。
9 長洲島南面 以下述位置為中心、半徑為0.7海里的範圍
北緯 22°09.663΄ ,
東經 114°03.055΄ 。

海事處處長是領港事務監督,領港事務諮詢委員會就所有有關領港事宜向監督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