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度超過15米的第I類別及第II類別本地船隻可申請「單次航行豁免通知書」,以便駛往內河航限範圍內的內地港口進行維修。引入此豁免通知書的目的是為確保海上安全,同時為香港船隻提供靈活性,使其能夠自行航行到內地進行必要的保養和修理。

申請豁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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