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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守則》

政府應該運用可供使用的資源,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為達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認識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務,以及對個人和整個社會均有影響的政策和決定的依據。

《公開資料守則》(《守則》)界定擬提供資料的範疇,列出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的方式,並訂明盡快發放資料的程序。

《守則》授權和規定公務員除有特別理由外,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這些理由載列於第2部。若拒絕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通常會提述這些理由。

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均會盡快及妥善地處理,如有需要,有關人員會協助市民闡明其要求,或把要求轉介至最適當的部門處理。有關的程序會盡量精簡。

《守則》亦載列有關要求覆檢或投訴的程序,以便市民在認為《守則》的規定未獲適當執行時知所遵循。

《守則》已上載於互聯網,網址 http://www.access.gov.hk 。

查閱資料程序(不適用於查閱個人資料)

如要查閱資料,可填妥申請表格。有關表格可向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1樓總務組索取或在海事處網站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簽署)應寄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
海港政府大樓 21 樓海事處
公開資料主任

或電郵至:mdenquiry@mardep.gov.hk

市民可向本處總務組查閱下列資料:

  1. 組織架構圖
  2. 使命宣言
  3. 本處按類劃分記錄一覽表
  4. 收費或免費刊物一覽表

披露資料記錄簡述任何人士及本部門分別根據《 守則 》規定索取和發放資料的性質。披露資料記錄會按季更新。

除免費派發或須收費的刊物/資料外,本處會就所索取的資料收取下列影印費用:

以 A3 或 A4 紙黑白影印
影印《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A章)及《商船(本地船隻)(費用)規例》(第548J章)所規管的登記冊/記錄,每頁港幣9元;影印其他不受法例規管的記錄,行政費用分別為A4尺寸紙張每頁1.5元及A3尺寸紙張每頁1.6元,以抵銷影印成本。

如有查詢,請電 2852 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