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度超过15米的第I类别及第II类别本地船只可申请「单次航行豁免通知书」,以便驶往内河航限范围内的内地港口进行维修。引入此豁免通知书的目的是为确保海上安全,同时为香港船只提供灵活性,使其能够自行航行到内地进行必要的保养和修理。

申请豁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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