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船舶安全组由高级验船主任/本地船舶安全主管 (电话 (852) 2852 4430),处理所有在香港领牌于本港水域、内河航限范围内营运的商用船只的检查。这些船只包括:

  • 第I类别船只为运载超过12名乘客的船只或海上食肆等;
  • 第 II 类别船只或是已准许可运载不多过 12 名乘客的船只或是各类型运载货物的船只或工作艇等;
  • 第 III 类别船只为渔船,运鱼船、渔船舢舨及舷外机开敞式舢舨;
  • 第 IV 类别船只纯为游乐用途而管有或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