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管租约(光船租赁)注册所需文件
*临时注册并非正式注册的先决过程。
| 所需文件 | 需提交 | 备注 |
|---|---|---|
| 船舶注册申请书 (Form No. RS/A1 MD 638) |
OSS(网上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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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光租人作出之拥有权声明 (Form No. RS/D6 MD 646) |
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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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表格 (Form No. MD 643) | 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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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个人船东)或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登记证明书(公司船东) |
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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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光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登记证明书 |
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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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公司注册证明书或非香港公司登记证明书(公司代表人) |
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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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记证明书或声明书 (Form No. RS/S1 MD727) | 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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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船证明书 (COS) (Form No. SUR59E MD724) | 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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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证据(适用于现转籍至香港的船舶) *可接受的证据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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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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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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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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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文件 - 交付及接收的协约 | 扫描副本 或 影印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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