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闻公报
  >中国香港的船旗国表现自我评估报告
中国香港的船旗国表现自我评估报告

目的

向航运业提供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决议 A.912(22)编制的船旗国表现自我评估报告。

警告

我们已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提供正确信息,但不能保证下列报告之准确性。信息仅供参考,对使用信息而产生或附带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们概不承担责任。

查看报告

船旗国表现自我评估报告是以可携式文件格式制作。请下载并 安装 Adobe Acrobat Reader来查看和打印这些报告。

查询
如查询船旗国表现自我评估报告中的资料,请与规划和培训科的高级验船主任联系[电话:(852)2852-4604,传真:(852)2542-4841]。

船旗国表现自我评估报告 (只有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