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做的事

  • 协助任何遇险船艇。
  • 驶经挖泥船或可能有潜水员工作的水域范围时,减慢船速。
  • 转急弯或天气恶劣时,减慢船速。
  • 驶经小船时,减慢船速或与小船保持远距离。
  • 认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 配备求救信号,尤其是在夜间驾船时。
  • 保持船艇清洁,舱底的油或脏碎布均会引起火灾。
  • 熟知船艇的限制。
  • 配备船锚和有足够长度的锚链或绳缆。
  • 如可行的话,加入船会,以及不断留意所有最新的相关规例。
  • 认识香港水域内的分道航行制,尽可能远离有大船航行的航道。
  • 留意电台/电视台广播、天文台网页、天文台流动应用程式和『打电话问天气』系统 (电话号码: 1878 200)所提供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及有关报告。
  • 靠近航道或狭窄水道在船艇右舷的外界线行驶。
  • 妥为漆上船艇的牌照号码,并确保牌照号码不受遮挡。定期维修系泊浮泡(如有的话),以及确保浮泡上的号码清晰可见。
  • 留意海事处在网站公布的 海事处布告 航海通告
  • 带备所处水域的海图或安装「eSeaGo」流动应用程式。
  • 如接获政府船只或水警轮以灯号、声号或旗号发出的 " L " (._..) 信号,立即停船并等候指示。
  • 认识所有重要国际和本地信号的旗帜代码,有时这些信号会以声号发出,所以也要认识等同摩尔斯电码的代码。

不应做的事

  • 在航行期间近距离驶经其他船只。
  • 驶近维多利亚港沿岸或各码头对开 100 米 范围内。
  • 在小型船艇(尤其是满载的小型船艇)上站立或换位。
  • 边驾船边喝含酒精饮料。
  • 使用漏水或建造差劣的船艇。
  • 驶近泳客。
  • 在小型船艇附近快驶,击起的海浪或会弄翻或弄毁小型船艇或伤及船上的人。
  • 离开操舵岗位,尤其是在繁忙的水域。
  • 把垃圾抛进海。
  • 于非必要时响号。
  • 待至最后一刻才遵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 在其他船艇附近锚泊,造成不便。
  • 在海图上标明为 " 海底电缆区 "、 " 电缆留用区 " 或有类似标记的水域下锚、钓鱼或以任何方式触及海床。
  • 船速超过避风塘的航速限制,即 5 节(慢速)。

船只航速限制区

海事处为所有船只设定航速限制区,以确保香港水域航行安全。详情可参阅香港水域范围内船只航速限制

  1. 开航前,检查装备是否齐全、是否可以使用。
  2. 不可运载超过船只牌照所准许的人数。
  3. 查阅最新天气报告,大浪伴随风、雨、雾是出海的大忌,如有疑虑便不要出海。
  4. 在海图上找出可造成危险的情况,例如暗礁、强潮、海上交通、捕鱼障碍物等。
  5. 紧记大船不能迅速地采取避碰行动,而渔船的捕鱼用具也可能会缠住你船的螺旋桨。
  6. 驾船时要时刻牢记以下几点﹕
    留心四周情况;
    小心谨慎;
    像海员般驾船;以及
    礼让和体谅其他驾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