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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嘉許海上英勇救人行為

海事處處長崔崇堯今日(三月十八日)頒授嘉許獎狀予十八名人士,表揚他們在過去一年在本港水域英勇救人的行為。

獲頒授嘉許獎狀的人士為六名天星小輪有限公司船員、兩名巿民、一名東方海外貨櫃航運有限公司船長、一名泰昌祥輪船(香港)有限公司船長及八名警務人員。

在今日的頒授儀式上崔崇堯說,海事處負責香港所有海上事務和各級、各類船隻的安全標準,並致力保障每艘抵港船隻都可以在本港水域內安全航行,使業務營運達至最高效率。

他說:「為加強港口保安,政府制定了《2004年商船(船舶及港口 設施保安)條例》,以配合由二OO四年七月一日起全球生效的 《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簡稱 《ISPS規則》),該規則適用於國際航運的船舶和相關的港口設施。」

為配合《ISPS規則》的實施,海事處由二OO四年六月起獲委任為指定當局,負責發布香港港口和香港註冊船舶的海上保安級別。

崔崇堯說:「隨著條例的實施,船舶和港口設施須加強訪客進出的管制措施,包括須預先作出通知、核實身份證明文件、檢查行李、識別/搜查個別人士,以及安排保安人員護送。此外,船東、船長、代理人和港口設施經營人須因應海上保安級別採取保安計劃所定的各級措施。」

為確保本地船隻安全,海事處海港巡邏組已加強執法,防止非法貨運和超載的情況,同時亦繼續進行例行巡邏工作,以盡量減低船隻在香港繁忙水域發生碰撞的危險。

他說:「我們相信,這些措施和政策定有助加強海上交通安全,令香港繼續成為全球最安全、最具效率的港口之一。」

在頒授嘉許獎狀儀式上,海事處處長崔崇堯向去年在海上英勇救人的英雄,表示衷心謝意,並對他們忘我和勇敢的行為致敬。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