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的要求,本港至今共有二十二項港口設施和五百九十五艘香港註冊船舶的保安計劃得到批准。該規則於七月一日起生效。
海事處副處長譚百樂今日(六月二日)在2004亞洲安防博覽會海上保安研討會開幕禮作上述表示。
譚百樂說:「在香港,須符合該規則的港口設施為數三十一項,包括貨櫃碼頭、油庫、發電廠、郵輪和渡輪碼頭,以及視為單項港口設施的浮泡和錨地。」
他表示,至今共有二十二項港口設施,包括葵涌貨櫃碼頭和尖沙嘴海運大廈在內的保安計劃已經獲得批准。他補充說,其他港口設施都已經提交或快將提交保安計劃,當局現正加以考慮。
他說,五百九十五艘香港註冊船舶的保安計劃得到批准,其中二百八十七艘已經取得國際船舶保安證書。
他表示,海事處已經安排盡早於七月一日限期之前把港口保安狀況上載國際海事組織網站,現已通過部門網站公布一級海上保安,又會根據保安情報部門的建議即時更新。
譚百樂說,香港正在採取積極措施,務求在七月一日之前完全符合並全力實施該規則。
在強調香港完全符合該規則的同時,他也提醒與會代表須提高警惕,因為全球恐佈份子的威脅乃是真實的。
「我們都記得這些組織曾經對港口和航運構成的威脅,像油輪"LIMBURG"號在亞丁港對開水域遇襲、受到嚴密保護的以色列阿什杜德港受襲,而較為近期就有沙特阿拉伯延布受到襲擊。令人痛心的是,我們在週末又看到霍巴塔發生另一宗猛烈的襲擊。」
他又表示,主管機關之間實有需要不斷加強信息交流。
他指出,海事處設立了數據系統,備存該規則所規定的香港註冊船舶連續概要記錄資料,並應船東申請而予以提供。
「海事處已經甄選安全地點來處理抵港船舶和在公海的香港船舶的所有保安通訊,該中心全日二十四小時運作,並與內部保安部門聯繫穩妥。」
「為了履行這項國際應有責任,新訂的《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草案》已於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
最後,他表示,七月一日標誌着船舶和港口保安新紀元的來臨。他補充說:「在該規則所訂要求融入航運業現有運作系統初期,無疑會產生磨合問題。」
完
二○○四年六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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