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事處副處長譚百樂今日(五月十九日)表示,須遵行《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該規則)的三十一個港口設施當中,二十二個的保安計劃已經簽註。他補充說,其他港口設施都已提交或快將提交保安計劃,當局正在加以考慮。
至於香港註冊船舶方面,譚百樂表示迄今共有五百四十八艘船的保安計劃得到批准,而其中二百六十二艘更已取得國際船舶保安證書。
譚百樂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物流香港」會議海上及物流保安工作坊上發表以上講話。
譚百樂表示,自本年初獲委任為指定當局以來,海事處就香港實施該規則一直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港口和航運界緊密合作,並進行很多輪諮詢,以期給航運和港口業界講解新訂的保安要求,以及如何在香港實施該規則。
「為着監督遵行該規則的事宜,我們成立港區保安諮詢委員會,由海事處副處長出任主席,成員包括港口和航運界、相關政府保安機構的代表。」
「港區保安諮詢委員會屬諮詢組織,負責商討如何在香港特區實施該規則、該規則於二○○四年七月一日實施之後所面對的相關問題,以及該規則以外的整體港口保安。」
「我們成立港口設施保安工作小組,由香港警務處、香港海關、入境事務處組成,以海事處為首,與港口設施營運人一起擬訂保安評定,並仔細審查其後的保安計劃,再推薦給指定當局批准。」
譚百樂表示,須遵行該規則的港口設施為數三十一個,包括貨櫃碼頭、油庫、發電廠、郵輪和渡輪碼頭,以及視為單項港口設施的浮泡和錨地。
他說﹕「整體政府策略是把個別港口設施計劃的內容,全部納入港區保安計劃之中,以對付可能影響香港的恐怖主義。」
目前,共有二十二個港口設施的保安計劃獲得批准,五個正在予以考慮中,而其餘則在最後完善階段。
「我們現正聯絡國際海事組織,務求盡早把本港保安狀況上傳其網站。待其餘港口設施保安計劃獲得簽註時,這份名單便會更新。」
譚百樂說,為了對香港註冊船舶實施該規則,海事處臨時授權八家船級社為經認可的保安組織,負責檢查和核准船舶保安計劃,以及就發出國際船舶保安證書進行核查。
他說,這八家船級社對香港註冊船舶首度進行船舶保安計劃核准和核查工作經海事處驗船主任見證之後,才正式獲批授權。
譚百樂又表示,這些船級社履行的所有獲授權職能均受到海事處密切監察。
「執行這項監察職能的所有相關人員已接受適當培訓,並持有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審核員證書。海事處驗船主任也可應船東的要求登船進行船舶保安證書的審核。」
「為建立海上保安的工作能力,從事或將會從事實施該規則的海事處人員均已參加著名海上保安顧問公司舉辦的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行政官員課程。此外,港口設施人員和其他從事保安工作的人員亦己參加三個港口設施保安員課程,接着還有實習工作坊。」
譚百樂指出,海事處設立了數據系統,備存該規則所規定的香港註冊船舶連續概要記錄資料,並應船東申請而予以提供。
他說,為了履行這項國際應有責任,新訂的《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草案》已於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
譚百樂補充,海事處已甄選安全地點來處理抵港船舶和在公海的香港船舶的所有保安通訊,還表示該中心會全日二十四小時運作,並與內部保安部門聯繫穩妥。
他說,海事處會於六月一日起通過上載部門網站發布海上保安級別,之後會根據本港保安情報部門的建議即時更新。
譚百樂說,到了七月一日,香港便會按國際海事組織發出並經由《港口國監督東京諒解備忘錄》通過的指引,全力執行該規則所訂的港口國監督要求。
他說:「七月一日標誌着船舶和港口保安新紀元的來臨。於該規則所訂要求融入航運業的現有運作系統的初期,無疑會產生磨合問題。我相信,多就海上保安事宜交流經驗,定能使大家受益不淺。我們應朝着建立更佳通訊渠道的目標攜手合作,支持該規則下的新國際海上保安架構。」
完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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