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事處已發出海事處佈告二○○二年第1號,列出所有截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止仍然生效的海事處佈告。
該處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說,海事處經常發出佈告,向航運界及相關業界傳達信息。
他說:「由於部份海事處佈告只在某段指定時間內有效,該處每六個月便發出一份名單,列出仍然生效的佈告以提醒讀者。」
在最新的名單中,有六項佈告與航海警告有關、十項與設置、撤銷和更改港口設施有關、四十九項與海事工程有關、二十一項與法例規定有關、十八項與港口運作程序有關、二十七項與航行及航海技能安全守則有關,而另外十九項則屬雜項信息。
海事處佈告二○○二年第1號可於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三樓中區海事分處免費索取,亦可於國際互聯網海事處網頁下載,網址為 http://www.gov.hk/mardep/index.htm
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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