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事處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呼籲所有船東及船隻經營人士,提醒船員嚴格遵守安全守則,避免意外。
上述呼籲是海事處在調查較早前發生的一宗船上致命意外之後而作出的。
事發時,一艘沿岸船在貨櫃碼頭裝卸貨櫃時,船長墮下貨艙死亡。事後所做的調查顯示,事件涉及多處不符合規定的地方。
根據死因裁判法庭事後提出建議,為阻止同類意外事故發生,籲請船東及其轄下船員必須遵守船上工作人員通道和安全通行的指引。
指引的要点如下:
- 確保船上通道安全,並提供適當保養。
- 確保船上甲板面,及所有通道、走廊、梯級,都應盡量加以適當保養,避免沾有容易令行人滑倒的物質。
- 船上用作上落貨、其他工序或通行的地方,應充足及適當地加以照明。
- 任何可以令人墮入的開口、艙口或危險邊緣地帶,都應加上安全牢固的防護裝置及結構堅固的柵欄。若開口永久被用作通道,或正在進行工作,若放置了欄杆令工作無法進行,則這些規定並不適用。
- 船上所有梯具都應結構良好,材料結實,具有足夠強度以應付應有用途,沒有明顯毛病,並加以適當保養。通往船艙的梯具必須符合規定標準。
- 船員必須緊記,在船上走動時應小心。
- 將甲板貨物繫緊後,就可能需要採取特別的措施,確保可以安全穿過貨物或攀上貨物頂。
- 所有用以裝卸貨物或物料的艙口,特別是那些容易令人墮下或絆跌人的,應在工作完成後立即關上,除非只是暫時停頓,或關上後會影響到船隻的安全或因船隻桅腳與水平位差影響機械效能,才保持打開。
上述安全指引均列明在「商船海員安全工作守則」內。該守則的中文本於香港中環海港政府大樓三樓海事處商船海員管理處有售。查詢電話:
2852 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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