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級”繫泊浮泡供長度不超過 183 米的船隻使用,“ B 級”繫泊浮泡供長度不超過 137 米的船隻使用。船隻在熱帶風暴襲港期間,仍可繫妥在港口繫泊浮泡上。詳情請參閱 海事處佈告 。
船隻必須以錨鏈繫於港口繫泊浮泡上。錨鏈承受船隻重量時,輔助繫纜和解纜的索眼須時刻保持鬆動。貨運駁船獲准靠泊中流的船隻,但所靠泊的主船的任何一邊,不可有多於3艘船隻並列停放。
商用船隻如欲租用政府繫泊浮泡,可與船隻航行監察中心聯絡(電話﹕(852)2233-7808;傳真﹕(852)2858-6646;電訊﹕63607 MDVTS 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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