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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船安排
本地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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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隻擁有人/船廠須向本地船舶安全組遞交驗船申請(檢驗表格六號乙) (PDF),註明要求驗船的類別、暫定日期、時間及地點。

在香港驗船

  • 船隻檢驗須先行預約。可撥電 (852) 2852 4444 本地船舶安全組或下表所載擬檢驗地點所屬的海事處分處,說明船隻名稱、擁有權證明書號碼 (若有)、驗船日期時間地點檢驗類別。在驗船日期前一個工作天的下午5時15分前均可預約時間,但接受與否則視乎能否調派驗船人員而定。


  • 船隻的安全檢驗可在下列驗船地點進行:


    檢驗地點 時間 (公眾假期除外) 電話 傳真
    新油麻地避風塘 星期一至星期五 2388 0101 2782 0412
    香港仔避風塘 逢星期二、星期四 2873 8366 2554 4346
    筲箕灣避風塘 每月第一、第三個星期二 2560 1474 2567 9779
    長洲避風塘 每月第二、第四個星期二 2981 9885 2981 5300
    西貢
    (西頁海傍街對開)
    每月第一、第三個星期三 2792 1212 2792 7820
    大埔
    (三門仔海事分處對開)
    每月第二個星期三 2667 6939 2667 6952
    屯門嘉道理碼頭 每月第二、第四個星期五 2451 9456 2542 5747
    鹽寮下沙頭角碼頭 每隔三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 2667 6939 2667 6952
  • 本處可接納在其他地點作最後檢查的個別申請,惟須視乎能否調派驗船人員而定,此外,船東須繳付額外適量費用。

在香港以外地方驗船

  • 如欲在香港以外地方驗船,須在驗船日期前最少4個工作天以書面向本地船舶安全組提出申請。
  • 在香港以外地方的所有驗船工作,除了檢驗證書費用外,還須就驗船人員離港期間繳付一筆指明費用(按日數計)及支付交通、酒店住宿、醫療支援、簽證等雜項費用。申請人須安排行程、預訂酒店等。

  • 審批圖則、驗船的費用根據 商船 ( 本地船隻 ) ( 費用 ) 規例 收取。所有費用須在審批圖則或驗船開始前向海事處繳付。費用須直接付予海事處收費處。每次繳款後會獲發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