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 對第 7類而言,包裝的類型對其分類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
7. 1 定義
.1 放射性物質係指託運貨物中含有放射性核素活度和總活度超過《國際危規》第 2.7.2 .2.1至 2.7.2.2.6段規定數值的物質。
.2 污染
污染係指表面存在放射性物質,其 β 和 γ 及低毒 α 輻射源的輻射量超過 0.4 Bq/cm2 ,或所其他 α 輻射源的輻射量超過 0.04 Bq/cm 2 。
非固定污染係指在正常運輸條件下能從表面清除的污染。
固定污染係指除了非固定污染以外的污染。
.3 專用術語的定義
A1 和 A2
A1係指在《國際危規》第2.7.2.2.1段的表中列出或在第2.7.2.2.2段推算出的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質的活度值,該活度值用於確定本規則規定的活度限制。
A2係指除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質以外的,在《國際危規》第2.7.2.2.1段的表中列出或在第2.7.2.2.2段推算出的放射性物質活度值,該活性值用於確定本規則規定的活度限制。
裂變物質係指鈾-233, 鈾-235, 鈈-239, 鈈-241,或這些放射性核素的任何組合。本定義不包括:
.1 未輻照的天然鈾和貧化鈾;及
.2 僅在熱反應堆中輻照的天然鈾和貧化鈾。
低彌散性放射性物質系指具有有限的彌散性且不是粉末狀的固體放射性物質或裝在密封容器內的固體放射性物質。
低比活度 (LSA)放射性物質係指其本身的比活度有限的放射性物質,或適用估計平均比活度限值的放射性物質。在估計平均比活度時不考慮 LSA物質外部的屏蔽材料。
低毒 α 輻射係指 : 天然鈾、貧化鈾、天然釷、鈾 -235或 鈾 -238, 釷 -232、礦石中或物理或化學濃縮物中的釷 -228 和 釷 -230;或半衰期少於 10天的α輻射體 。
放射性核素的比活度係指單位質量的該種核素放射性活度 。 對於放射性核素實質上均勻分佈於其中的物質 , 其比活度須是此物質的單位質量活度 。
特殊形式的放射性物質係指 :
.1 非彌散型固體放射性物質;或
.2 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密封容器。
表面污染體(SCO)係指本身並無放射性但其表面分佈有放射 性物質的固體物體 。
未輻照釷係指每克釷 -232中含不超過 10-7 g 鈾 -233 的釷 。
未輻照鈾係指每克鈾 -235中含不超過 2 x 103 Bq 鈈 , 每克鈾 -235中含不超過 9 x106 Bq 裂變物質 , 和每克鈾 -235中含不超過 5 x 103 克 鈾 -236的鈾 。
鈾 – 天然的 , 貧化的 , 濃縮的係指以下的物質 :
天然鈾係指含有天然同位素比例的鈾 (可用化學方法分離 ) (按質量計算大約 99.28% 鈾 -238,和 0.72% 鈾 235) 。
貧化鈾係指含鈾 -235質量百分比小於天然鈾的鈾 。
濃縮鈾係指含鈾 -235質量百分比大於 0.72%的鈾 。
所有情況中 ,均含有極小量百分比的鈾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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