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氣體是一種物質,它: .1 在 50° C時的蒸氣壓力大於 300kPa;或
2.2. 氣體的運輸條件根據其物理狀態描述如下: .1 壓縮氣體:氣體在壓力下包裝運載時,處於 -50° C時,完全呈氣態;本類包括臨界溫度低於或等於 - 50 °C的所有氣體。 .2 液化氣體:氣體在壓力下包裝運載時,當溫度高於 -50° C,部分呈氣態,其特性可分為: 高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在 -50° C ~ 65 °C之間的氣體,和 .3 冷凍液化氣體:當包裝載運時,由於溫度低而部分氣體處於液態。 .4 溶解氣體:在壓力下包裝載運時,溶解在液相溶劑中的氣體。
2.3 本類物品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氣體;冷凍液化氣體;一種或多種氣體與其他類別的一種或多種物質的蒸氣的混合物、充注了氣體的物品和噴霧器。
2.4 分類 在運輸過程中,根據氣體的主要危險性,將第 2類再細分為: 註:關於 UN 1950噴霧器見特殊規定 63中的標準, UN 2037含有氣體的小型容器見特殊規定 303條款。
2.4.1 第 2.1類 易燃氣體 該氣體在溫度 20° C、標準壓力 101.3Kpa條件下: .1 當與空氣混合物總體積佔 13%或更低時能夠點燃;或 .2 不管最低燃燒極限是多少,與空氣的燃燒範圍至少有 12個百分點。易燃性須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通過的試驗或計算方法來確定(見 ISO標準 10156: 1996)。當運用這些方法沒有充分數據時,可以運用國家主管機關認可的類似方法來確定。
2.4.2 第 2.2類 非易燃、無毒氣體 .1 窒息性:在大氣中,該氣體通常會沖淡或替代氧氣的氣體;或 .2 氧化性:該氣體通常以提供氧氣的方式,比空氣更容易造成或導致其他材料燃燒;或 .3 在其他類別裏沒有列入。
2.4.3 第 2.3類 有毒氣體 該氣體是: .1 被認為是對人類有毒或者有腐蝕性以至於危害健康;或 .2 被推定對人類有毒或有腐蝕性,因為按照《國際危規》 2.6.2.1試驗表明,氣體的 LC 50 的值等於或低於 5000ml/m 3 (ppm) 。 註 : 在腐蝕性上符合上述標準的氣體將分類為帶有腐蝕性副危險性的有毒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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