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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聘政府船塢承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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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符合政府船塢承辦商的資格,申請人必須﹕

  1. 為行內至少經營五年的船廠或造船商,或為從事相關行業至少五年的工廠,不論是獨立經營還是作為船廠的次承辦商;
  2. 擁有船廠或工廠,其設備須足以讓其在相關行業有效經營﹕申請人在申請時會得悉設施和設備的詳細要求;
  3. 直接雇用為數足夠的相關行業工人﹕所需人數視乎承辦商類別而定;以及
  4. 準備在政府船塢派駐相關行業的合資格督導員,確保施工進度和素質令人滿意。

凡有意申請者,須先行去函﹕

香港九龍深水埗昂船路
海事處政府船塢
政府船塢總經理
政府船塢如有意考慮申請,便會把政府船塢承辦商申請書寄給申請人填寫。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下列檔的複印本遞交政府船塢總經理,正式申請成為政府船塢的承辦商﹕
  1. 商業登記證;
  2. 公司註冊證書;
  3. 組織章程大綱和細則;
  4. 保險證書;
  5. 勞工處註冊證明/開設應呈報工場呈報書[FIUO-NOT];以及
  6. 船塢工作人員名單、最近薪金記錄樣本。

政府船塢收到前段所規定的檔後,便會派員前往船廠/工廠實地視察,確定申請人符合作為政府船塢承辦商的全部基本準則,結果通常會於實地視察完畢之後一個月內通知申請人。

委聘政府船塢供應商

政府船塢定期採購零件和物料來支援政府船隊的運作和維修保養。政府船隊資訊系統(GFIS)備存登記供應商名單,政府船塢在有需要時會要求這些供應商(PDF) 就供應零件或物料報價。如就申請手續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政府船塢物料供應經理(電話﹕2307 3529;傳真﹕2307 3526)。